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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成绩

 

学术章程

第四章: 成绩 
成绩 
课程成绩专用词汇
重修课程
课程延期
课程完成期限 
成绩许可
成绩发布
GPA 计算
毕业标准
毕业
证书

成绩 

大学部

 字母成绩  百分比   
 分数 
    
 A+                 90-100  4.33
 A  85-89  4.0
 A-      80-84  3.67
 B+  77-79  3.33
 B  73-76  3.0
 B-  70-72  2.67
 C+  67-69     2.33
 C  63-66  2.0
 C-  60-62  1.67
 D  50-59  1.0
 F  0-49  0.0

Graduate

 字母成绩   百分比   
 分数    
 A+  90-100  4.33
 A  85-89  4.0
 A-  80-84  3.67
 B+  77-79  3.33
 B  73-76  3.0
 B-  70-72  2.67
 F  0-6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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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成绩专用词汇

代码          全称            
 
 AEG  Aegrotat Standing
 AU  Audit
 CR  Credit Granted
 EG  Extension Granted
 EN  Enrolled
 F                   Fail
 INC  Incomplete
 LV  On Leave
 TR  Transfer
 RW  Required to Withdraw
 VW  Voluntary Withdrawal

AEG – 因故缺席(Aegrotat Standing) 
AEG是成绩单专用词汇,旁边附上该门课的最终字母成绩。适用于学员因病(有医生证明)或私人原因无法完成课业或参加考试,但学员在课程中综合表现良好的情况。使用该成绩必须经由学院院长或有相同职权者许可。  

AU – 审计(Audit)
AU 适用于学员注册修读某门课但未获学分的情况。对于学员课堂参与度的审计,是由该门课讲师来决定的。 

CR – 授予学分(Credit Granted)
指完成一门课后授予学分(CR) 。主要适用于只有及格和不及格两种分数的课。

EG – 允许延期(Extension Granted)
学员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及/或可以接受的理由,允许延期完成课程要求。延期说明需提交至注册办公室,并收录学员档案。EG 为临时成绩,需注明延期期限。未能在延期期限内完成课程要求的,该门课给予F 成绩。 

EN – 注册(Enrolled) 
学员注册修读某门课,尚未获得成绩的。 
 
F – 不及格(Fail) 
学员未能完成一门课的基本要求,包括即使考试或作业通过但未能完成该门课出勤要求以及/或参与度要求的,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有INC或EG成绩的课的, 都将获得F成绩。 

INC – 未完成 (Incomplete) 
如果一门课结束时学员未能完成规定的作业或未能达到讲师的要求,学员将得到一个临时成绩INC。只有在该学员表现良好,并且在学员很好地完成了剩余作业或考试即可获得及格成绩的情况下,才使用INC成绩。完成所有要求后,大学部学员能够获得的最高成绩为“D”,研究生学员最高为“B-”。学员可能需缴纳额外的批改作业费用$150.00, 如果该门课结束后20工作日内作业完成情况不佳,学员将自动获得F成绩。  

LV – 请假 (On Leave)
学员获准休学的,该门课给予请假(LV) 成绩。 

RW – 勒令退修 (Required to Withdraw)
RW 成绩专门用于学员被勒令退修某一门课,或在该课进度过半后退修的。 

TR – 转课程 (Transfer) 
转修其它课程的学员将获得TR 成绩。

VW – 自愿退修 (Voluntary Withdrawal ) 
学员在一门课进度过半之前自愿退修的,将得到VW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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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
学员需要修同一门课两次以上的,必须获得学院院长的许可。 

课程延期
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硕士论文或咨询报告的研究生学员需要办理课程延期注册,每次延期一学期,即三个月。学员需缴纳课程延期费用,每学期$1500。要求延期的学员必须在延期开始之前获得学院院长的许可。

课程完成期限
大学部学员就读学位课程的,必须自开始上课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学业。研究生学员就读学位课程的,必须在开始上课之日起七年内完成学业。注册就读课程的,必须在开始上课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学业。研究生学员就读学位课程的,必须在开始上课之日起七年内完成学业。就读证书课程或文凭、学位课程的,必须在开始上课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学业。学员修读课程时间长于正常完成学位所需时间的,可能需要重修某些课,以保证学员完成学位时课程竞争力、学习成果、知识的时效性。学院院长有权决定复学学员必须重修的课程科目,以保证课程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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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许可
学员成绩必须经由学术部门负责人(如系主任或相同职权者)或系主任指定代表的许可。注册办公室需要学院成绩许可负责人名单的正式通知。一门课结束后20工作日内必须将成绩提交至注册办公室,包括替换INC 或 EG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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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发布
学员记录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学员本人书面许可,注册办公室不得将学员成绩发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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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 计算
学员的课程平均分数 (GPA) 计算方法是把各门课成绩按等级转换为分数乘以各自学分数,然后相加之和再除以考察期间所有课学分总和,所得之平均值即为平均分数。没有分数的成绩(AEG, AU, CR, EG, LV, RW, VW)不参加分数计算。 

学员修了同一门课一次以上的,在修完全部课程之前,使用较高的成绩进行课程GPA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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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标准
为达到毕业要求,学员必须: 

• 完成全部课程要求。成绩单中有临时性成绩的(如 INC, EG 等),不具备毕业资格。 
• 获得毕业所需的学分数。 
• 达到课程其它所有标准,包括完成课程要求的作业。 
• 当前学习表现良好,大学部课程学员GPA不低于2.0, 研究生部课程学员GPA不低于3.0。 
• 课程要求完成人文研究审查的,完成并获通过。 
• 完整填写毕业申请表 

学员如果有学费、杂费、罚款、贷款或暂借设备未与学校结清或归还的,在账目结清或物品归还前不能领到成绩单或毕业证书。 
 
毕业
学历(包括证书、文凭、学位学历)颁发需经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只能由名誉校长(Chancellor)在毕业典礼上颁发。未能参加其应届毕业典礼但仍希望走过典礼台的毕业生,可以要求参加下一届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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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毕业证书姓名规范
印在皇家汉樑大学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只能是学员法定姓名全名。印制时证书中的姓名遵循下列顺序:名、中间名字、姓。学员改名字的,需要将改名的正式证明文件提交给注册办公室存档,且必须在规定的毕业申请截止期限之前提交。可以接受的文件包括: 

- 出生证明 
- 加拿大移民签证或永久居民卡 
- 国际护照(加拿大学员可提供加拿大公民卡) 
- 加拿大学生签证文件 
- 结婚证书 
- 确认更改法定姓名的文件 

证书副本
皇家汉樑大学只为每位毕业学员颁发一份毕业证书。学员改名或证书丢失、损毁的情况下,注册办公室可以办理重印。毕业学员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签署一份声明,说明要求重印证书的理由。学员改名的,必须向注册办公室提供确认姓名变更的正式文件(参见4.11.1),并交出先前的毕业证书,方可予以办理重印。证书损毁的,学员必须向注册办公室交回先前的毕业证书,方可予以办理重印。证书丢失的,学员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签署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声明。证书重印费用参照学校批准的其它收费条例。  

证书认证
毕业学员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给注册办公室,即可办理毕业证书认证。办理毕业证书认证的费用参照学校批准的其它收费条例。  

毕业证明信
注册办公室负责出具所有课程的毕业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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